县人大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县人大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县人大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在全县的遵守和执行;
(二)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全县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重大事项;
(五)根据县人民政府建议,决定对全县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份变更;
(六)监督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八)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九)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州人民检察院和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局长、主任的任免,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
(十一)按照监察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定的规定,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二)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十三)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州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人大代表服务中心。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39人,其中在职人员28人,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735.3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129.25万元,下降14.95%;本年收入合计735.38万元,较2021减少129.25万元,下降14.9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了,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35.3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735.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35.38万元,较2021年减少129.25万元,下降14,9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了,压减了一般性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了,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35.3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0.58万元,决算数为73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9%。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0.52万元,决算数为57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4%。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36万元,决算数为6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78%。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5.3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34.56万元,较2021年减少110.63万元,下降17.1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了,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7.79万元,较2021年减少33.66万元,下降15.7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了,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03万元,较2021年增加33.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抚恤金补偿和退休人员的工资。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减少17.98万元,下降100%。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4.14万元,决算数为4.1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24.31万元,下降85.4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出国出境费用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4万元,决算数为 0.0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4.39万元,下降99.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0批,累计接待20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 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7.98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本年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1万元,决算数为4.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94万元,下降32.1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以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7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64万元,降低23.53%,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规范了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的福利待遇人均收入有所下降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对县人大部门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5.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县人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能够认真完成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听取和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国民经济、财政、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等方面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一委”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两院工作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监督“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检查、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单位办理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根据管理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进行评价,整体支出绩效得分96分,保障了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促进人大代表更好履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附件:上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