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镇人大:扎实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
近年来,上栗县上栗镇人大坚持“融合深化、探索创新、畅通有序、保障质量”的立法意见征询原则,形成了“搭建平台有实招、汇集民智有机制、践行民主有阵地”的上栗“三有”工作模式,扎实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全力打造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
保障立法联系平台高效运行。注重在健全组织机构、完善配套设施、强化信息宣传上下足功夫。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镇人大主席任站长、人大办主任任联络员、代表工作站室负责人任信息员的组织机构,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按照“六有”“四本”(有场所、有制度、有计划、有经费、有活动、有实效,法律法规学习登记本、讨论法律法规草案登记本、组织群众征求意见登记本、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登记本)的软硬件建设要求,规范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站)。为便利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全面拓宽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立法意见征询,上栗镇以村委会、学校、企业、公园、新农村建设点为中心,广泛建设法治宣传文化长廊,建成法治文化公园3处、农村法治宣传长廊7处,营造了法治宣传的浓厚氛围。
确保立法意见征询广聚民智。依托“群众贴心人”品牌,积极发动人大代表、顾问专家等人员“走出去、沉下去”,广泛联系、延伸触角,在立法意见征询上拓宽渠道,不断提升群众立法参与度。人大代表进驻村组网格实现全覆盖。即根据代表选区划分,将辖区内市县镇人大代表下沉至各个村组工作网格,深入开展“百名代表帮百户、助百企、兴百村”活动,通过收集社情民意,调处矛盾纠纷,在维护全镇社会稳定,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实现“人大代表选区选、立法意见户上提、群众要事网格办”的工作目标。聘请司法局、公平律师事务所等9家单位法律顾问专家,建立立法联系工作流程,立法联络站工作规则、信息员工作职责及立法咨询专家顾问制度和管理办法等,确保了立法联系制度化、专业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江西省全民健身条例》《萍乡市燃气条例》《萍乡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萍乡市萍水河(渌水)协同保护条例》等20余部法律法规组织了征求意见,提出合理性意见建议600余条。
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在全县其它7个乡镇、5个县直单位成立了立法联络工作站,设立了立法联系信息员,进一步打通了选区覆盖网格、人大代表联系选区、选民参与立法联系的神经末梢,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立法征询的积极性,群众法治意识显著增强。建立健全了立法联系征询例会、县代表联系选区、屋场贴心会专题征询立法意见、收集意见建议反馈汇总、立法顾问审查等制度,确保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范运行。(黎秋生)




